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对生产设备的卫生和材质有什么要求?


答: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脱落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设备、工器具等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使用光滑、无吸收性、易于清洁保养和消毒的材料制成,并应保持完好无损。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第5.2.1.2条款 与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脱落的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设备、工器具等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使用光滑、无吸收性、易于清洁保养和消毒的材料制成,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不会与食品、清洁剂和消毒剂发生反应,并应保持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