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投料有什么要求?
答:应当经过双人复核,确认其品名、规格、数量等内容与生产指令相符。
依据:《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 生产管理制度 5.8;
5.8 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投料使用应当经过双人复核,确认其品名、规格、数量等内容与生产指令相符,并符合相应质量要求。
GB 17405《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7.2.1投产前的原料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 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对于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不得投产使用。凡规定有储存期限的原料,过期不得使用。液体的 原辅料应过滤除去异物;固体原辅料需粉碎、过筛的应粉碎至规定细度。
7.2.2 车间按生产需要领取原辅料,根据配方正确计算、称量和投料,配方原料的计算、称量及投料须经二人复核后,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