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对临武鸭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关于批准对临武鸭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临武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临武鸭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临武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临武鸭”地理标志产品地域范围的请示》(临政〔2006〕88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南省临武县武源乡、西瑶乡、楚江乡、花塘乡、双溪乡、武水镇、城关镇、南强乡、岚桥镇、广宜乡、同益乡、汾市乡、水东乡、土地乡、金江镇等15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必须选用湖南省临武县境内放养的红毛鸭。 (二)养殖方式及条件。 1. 饲养方式:统一鸭苗、统一饲料、统一防疫,自由放养。 2. 养殖条件:水面宽广,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无污染,水体多含矿物质、有机质;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利于光照,有可供鸭栖息的滩涂,隔离条件好。 (三)养殖管理要求。 1. 雏鸭养殖管理: (1)室温控制:刚开始温室温度应达到32℃至34℃,以后每天降温1℃至2℃,直至与自然室温相同,停止人工给温。 (2)给料给水:定时、定质、定点的供给饲料,逐步增加量;1至3日龄雏鸭饮水中投入0.5%葡萄糖和维生素C。 (3)放水:从第3天开始,可以在水深2至3厘米的临时性水池内给予自发性放水,每天2次,每次半小时至1小时。适应2至3天后,可进入深水区放养。 2. 中?大鸭养殖管理: (1)30日龄到60日龄,限量喂养,每天给料两次,每次约1.7 两/羽,加大运动量和运动强度。 (2)60日龄后到出栏,逐渐加料,每天给饲3次,每次约2.8两/羽,注意给料均匀。 3. 饲养密度: 应做好饲养密度管理,以5000羽鸭为一批次,至少配套600m2水面、500m2鸭舍及500m2陆地运动场。 4. 营养与饲料:天然饲料与配合饲料相结合。天然饲料:谷物、玉米、蚯蚓、野生鱼虾等。 配合饲料:不同阶段的鸭使用不同的饲料,一般2周龄内鸭饲喂小鸭料,3至6周龄采用中鸭料,7至11周龄用大鸭料。 配合饲料营养水平:粗蛋白含量15%至18%,代谢能10.5兆焦/公斤至11.5兆焦/公斤,蛋氨酸+胱氨酸含量0.5%至0.7%,赖氨酸含量0.5%至1%,钙含量0.6%至0.8%,磷含量0.5%至0.55%。 5. 养殖时间:常规饲养条件下,饲养72至75天即可出栏。要求羽毛丰满、双翅交剪、健康活泼。 (四)加工工艺及质量特色。 1. 产品分类:按加工工艺不同分为板鸭和卤制鸭。 2. 板鸭加工工艺。 (1)育肥:每年寒露以后选择经检疫合格的健康活鸭,经特有的育肥工艺育肥,养殖满90至100日龄,重量在1.6至2.0kg/羽。 (2)宰杀:放血要充分,褪毛干净,褪毛后皮肤色洁白。 (3)腌制:用预先炒干的细盐干擦,将擦好盐的板鸭放入缸内腌制,腌制时间8至10小时。 (4)漂洗:将腌好的板鸭从缸中取出漂洗干净。 (5)定型:把鸭体造成桃圆形,将头弯右侧,在太阳下晒2至3小时,待水稍干定型。 (6)晒露:日晒夜露温度:10℃以下,日晒夜露时间:5至7个昼夜。若遇下雨,可放入晾晒大棚内(四面必须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