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5201603266,15201507299,全国热线:400-008-2003

关于批准对都江堰猕猴桃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0 浏览次数:554
关于批准对都江堰猕猴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7年第212号)_202204102155421438.docx

关于批准对都江堰猕猴桃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都江堰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都江堰猕猴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都江堰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关于都江堰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图的报告》(都府发〔2007〕8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四川省都江堰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海沃特(Hayward)、红阳(Hongyang)。

(二)立地条件。

土壤为紫色、棕黄色砂壤土,pH值5.5至6.8,土壤有机质含量≥1.5%。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从品种纯正,无病虫害、生长健壮、优质丰产的母株上采集穗条,采用本砧进行嫁接育苗。

2. 种植:

1)时间:秋季10月至11月和春季2月至3月。

2)栽植密度:海沃特≤660株/公顷,红阳≤1650株/公顷。

3)雌雄比例:(6~8):1。

3. 肥水管理:以有机肥为主,重施壮果肥(7月至8月)和采果肥,合理施用无机化肥。每公顷每年施用腐熟有机肥不少于30吨。采收前1个月禁止使用氮肥和灌水。

4. 整形修剪:

1)架式:海沃特以“T”型架和大棚架为宜,红阳以“T型小棚架”为宜。

2)整形:海沃特和红阳都以单主干上架,两个主蔓,摘心高度1.6m至1.8m,每个主蔓6至10个结果母枝。

3)修剪原则:因树修剪,合理调节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的平衡,疏密适度,注意对结果母枝的更新。

4)叶果比:红阳(4~5):1,海沃特(5~6):1。

5)冠层厚度≥0.8m。

6)留芽量:修剪后,每平方米架面保留结果母枝有效芽20至24个。

5. 花果管理:采用人工辅助授粉,加强疏花疏果,每结果枝留果3至6个,保持叶果比红阳为(4~5):1,海沃特(5~6):1。每公顷产量控制在2.25万公斤以下。

6.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标准。

红阳鲜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7%,海沃特鲜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6.2%时方可采收。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

沃 特

 

果形

果实长圆柱形

果实短圆柱形

外观色泽

果皮绿褐色或淡绿色,颜色均匀,密生褐色硬毛

果皮无毛光滑、淡绿色,颜色均匀

果肉颜色

果肉翠绿色

果肉黄色,沿果心有紫红色条呈放射状分布,似太阳光芒四射

果实大小

≥80

≥70

果心

果心小

鲜果横剖面沿果心有紫红色条呈放射状分布,果心小

2. 理化指标:

沃 特

 

单果重量(g)

90-120

≥70

鲜果可溶性固形物(%)

≥6.2

≥7

Vc (mg/100g)

≥66

≥110

总酸(%)(采摘时)

≤1.4

≤1.2

固酸比

≥12

≥16

后熟时可溶性固形物(%)

≥15

≥16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三、专用标志使用

都江堰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都江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都江堰猕猴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咨询热线

15201603266,15201507299,全国热线:400-008-2003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