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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对星子红葱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0 浏览次数:1127
关于批准对星子红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7年第201号)_202204102228373171.doc

关于批准对星子红葱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星子红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星子红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星子红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划定星子红葱产地范围的函》(连府函〔2007〕8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连州市星子镇、大路边镇、龙坪镇、西江镇等4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选用当地原生红葱品种。

(二)立地条件。

选择含全钾≥2%的紫色砂壤土,有机质≥2%,pH值为6.5至8.3。 

(三)栽培技术。

1. 选种:选择健壮、饱满、无畸形、无病斑、横径≥2 cm的当地原生红葱葱头作为葱种。

2. 整地作畦:选择1年以上轮作土地。按畦宽1m至1.2m,沟宽15cm至20cm,沟深15 cm至20cm作畦。整地前,每公顷施腐熟有机肥7500kg加花生麸150kg或过磷酸钙375kg混合堆沤,肥料与土必须充分混匀。

3. 定植:

1)定植密度:株行距为(12至15)cm×(13至18)cm,每穴3至4个鳞茎,深度5至8cm。

2)定植时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

(四)田间管理。

1. 水肥管理:幼苗高5㎝至8㎝时,追施一次浓度为20%的猪粪尿。次年2月春暖期间,利用雨天每公顷撒施过磷酸钙225kg和氯化钾150kg一次。幼苗期间,如遇旱情严重,应适当灌水耕作层。

2. 病虫草害防治: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者具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要求。

(五)采收。

1. 采收时间:4月中旬至5月上旬,地上部分自然干枯后采收,采收应在晴天土壤干燥时进行。

2. 采后处理:自然风干。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1)色泽:表皮紫红色;

2)外观:葱头呈蒜瓣状,横径≥1.5㎝;

3)组织状态:肉质组织紧密、鳞片厚实;

4)滋味:口感爽脆、浓香辛辣。

2. 理化指标:水分≤82%,大蒜素≥100mg/100g,烟酸≥1.8mg/100g。

三、专用标志使用

星子红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连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星子红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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