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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11期)

发布时间:2020-03-05 浏览次数:17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其他乳制品、水产加工品及其他、节令性食品、巴氏/灭菌乳、水发产品、食醋、餐饮食品(餐饮具)、水产品、蔬菜、水果、蛋及蛋制品、谷物粉类制品、速冻食品、糕点及面包、禽类及副产品17类食品54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30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总体情况

牛肉及副产品100批次,全部合格;羊肉及副产品70批次,全部合格;其他乳制品34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加工品及其他27批次,全部合格;节令性食品26批次,全部合格;灭菌/巴氏乳22批次,全部合格;水发产品12批次,全部合格;食醋7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餐饮具)4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品4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蔬菜4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水果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蛋及蛋制品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谷物粉类制品3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速冻食品1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及面包1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禽类及副产品1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天津松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优尔餐饮有限公司平谷分公司经营的绿豆饼(热加工烘烤类糕点),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北京鼎璨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新西兰鳌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北京刘成金蔬菜批发摊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北京蛙鱼湘伴餐厅经营的黄鸭叫,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5.北京市延庆区日上综合商品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区40号马光胜经营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6.北京伟业康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北京市昌平新世纪商城经营的海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7.北京安爱莲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老面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8.北京福增秀红蔬菜店经营的香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9.北京苗乡楼餐饮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经营的鸡蛋,金刚烷胺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0.北京东顺聚达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1.北京黎昌君苑大酒楼有限公司黎昌酒店经营的芹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2.石家庄市众生源食品有限公司加工,北京京客隆首超商业有限公司门头沟黑山店经营的乌鸡,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石家庄市众生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3.标称北京金宇达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猪肉大葱包子(速冻),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8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牛肉及副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 种兽药的决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畜禽肉水分限量》(GB 18394-2001)、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牛肉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土霉素、地塞米松、培氟沙星、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林可霉素、氟苯尼考、氧氟沙星、氯霉素、水分含量、沙丁胺醇、洛美沙星、特布他林、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诺氟沙星、达氟沙星、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27个指标。


羊肉及副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 种兽药的决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羊肉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土霉素、培氟沙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甲喹、氟苯尼考、氧氟沙星、氯霉素、沙丁胺醇、洛美沙星、特布他林、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诺氟沙星、达氟沙星、铅(以Pb计)等16个指标。


其他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卫生部等5部门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GB 251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1964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炼乳》(GB 131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奶片、奶条等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M1等3个指标。

2. 干酪(奶酪)、再制干酪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菌群、最小干物质含量、沙门氏菌、脂肪(干物中)、菌落总数、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铅(以Pb计)、霉菌、黄曲霉毒素M1等12个指标。

3.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商业无菌、大肠菌群、水分、沙门氏菌、脂肪、酸度、金黄色葡萄球菌、铅(以Pb计)、霉菌等10个指标。

4. 淡炼乳、加糖炼乳和调制炼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大肠菌群、沙门氏菌、脂肪、蛋白质、酸度、金黄色葡萄球菌、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M1等9个指标。


水产加工品及其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2019年版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考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盐渍藻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等3个指标。

2. 预制鱼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3. 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等5个指标。

4. 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二氧化硫残留量、副溶血性弧菌、安赛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沙门氏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镉(以Cd计)等12个指标。

5. 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副溶血性弧菌、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沙门氏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等8个指标。

6. 其他水产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副溶血性弧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沙门氏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铅(以Pb计)等6个指标。


节令性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月饼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沙门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金黄色葡萄球菌、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霉菌等12个指标。


灭菌/巴氏乳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等5部门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灭菌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蛋白质、铅(以Pb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等5个指标。

2. 巴氏杀菌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大肠菌群、沙门氏菌、蛋白质、铅(以Pb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等7个指标。

3. 调制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商业无菌、蛋白质、铅(以Pb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等6个指标。


水发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水发产品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无机砷(以As计)等2个指标。


食醋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食醋卫生标准》(GB 2719-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酿造食醋、配制食醋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总砷(以As计)、总酸(以乙酸计)、游离矿酸、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阿斯巴甜、黄曲霉毒素B1等13个指标。


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餐馆用餐饮具(含陶瓷、玻璃、密胺餐饮具)—餐馆自消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4个指标。


水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土霉素、培氟沙星、孔雀石绿、己烯雌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氧氟沙星、氯霉素、洛美沙星、组胺、诺氟沙星、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19个指标。

2. 海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土霉素、孔雀石绿、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11个指标。

3. 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土霉素、地西泮、培氟沙星、孔雀石绿、己烯雌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氧氟沙星、氯霉素、洛美沙星、诺氟沙星、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19个指标。

4. 淡水虾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四环素、土霉素、培氟沙星、孔雀石绿、己烯雌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氧氟沙星、氯霉素、洛美沙星、诺氟沙星、金霉素、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20个指标。

5. 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四环素、土霉素、培氟沙星、孔雀石绿、己烯雌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氧氟沙星、氯霉素、洛美沙星、诺氟沙星、金霉素、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雌二醇等21个指标。


十一

蔬菜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芹菜(叶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吡虫啉、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敌百虫、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20个指标。

2. 番茄(茄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倍硫磷、克百威、吡虫啉、啶虫脒、多菌灵、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敌百虫、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腐霉利、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24个指标。

3. 普通白菜(叶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啶虫脒、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敌百虫、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20个指标。

4. 菜豆(豆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19个指标。

5. 花椰菜(芸薹属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17个指标。

6. 黄瓜(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克百威、吡虫啉、多菌灵、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敌百虫、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腐霉利、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21个指标。

7. 辣椒(茄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敌百虫、杀螟硫磷、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腐霉利、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20个指标。

8. 姜(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克百威、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杀螟硫磷、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15个指标。

9. 韭菜(鳞茎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腐霉利、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氟虫腈、氯唑磷、水胺硫磷、灭多威、甲拌磷等25个指标。

10. 马铃薯(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14个指标。

11. 豇豆(豆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杀螟硫磷、氟虫腈、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18个指标。

12. 菠菜(叶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18个指标。

13. 结球甘蓝(芸薹属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吡虫啉、啶虫脒、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20个指标。

14. 豆芽抽检项目包括6-苄基腺嘌呤(6-BA)、二氧化硫残留量、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7个指标。


十二

水果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梨(仁果类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灭多威、灭线磷、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等19个指标。

2. 橙(柑橘类水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啶虫脒、敌百虫、毒死蜱、氧乐果、甲拌磷、苯醚甲环唑、草甘膦等8个指标。

3. 枣(核果类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灭多威、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等16个指标。

4. 李子(核果类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灭多威、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等16个指标。

5. 芒果(热带和亚热带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灭多威、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等16个指标。

6. 猕猴桃(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灭多威、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等16个指标。

7. 草莓(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啶虫脒、敌百虫、氧乐果、甲拌磷、草甘膦等6个指标。

8. 柑、橘(柑橘类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戊唑醇、毒死蜱、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苯醚甲环唑、螺螨酯等8个指标。

9. 苹果(仁果类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丙环唑、克百威、吡唑醚菌酯、啶虫脒、戊唑醇、敌敌畏、敌百虫、毒死蜱、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苯醚甲环唑、草甘膦等15个指标。

10. 苹果、梨、桃、荔枝、龙眼、柑橘等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灭多威、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等16个指标。

11. 火龙果(热带和亚热带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灭多威、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等16个指标。

12. 榴莲、加力果、车厘子、红毛丹、莲雾、牛油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吡唑醚菌酯、啶虫脒、敌百虫、毒死蜱、氧乐果、甲拌磷、苯醚甲环唑、草甘膦等9个指标。

13. 香蕉(热带和亚热带水果)抽检项目包括吡唑醚菌酯、百菌清、腈苯唑等3个指标。


十三

蛋及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农业部公告第250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18)、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鸡蛋抽检项目包括培氟沙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氟虫腈(以氟虫腈、氟甲腈、氟虫腈砜和氟虫腈亚砜之和计)、氧氟沙星、氯霉素、金刚烷胺等7个指标。


十四

谷物粉类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2019年版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考值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油炸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个指标。

2. 发酵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等1个指标。

3. 发酵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个指标。


十五

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水饺、元宵、馄饨等生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2个指标。

2. 包子、馒头等熟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糖精钠(以糖精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金黄色葡萄球菌等5个指标。


十六

糕点及面包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7个指标。


十七

禽类及副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 种兽药的决定》、《畜禽肉水分限量》(GB 18394-2001)、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鸡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它酮代谢物、土霉素、培氟沙星、强力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氯霉素、沙拉沙星、磺胺类(总量)、金刚烷胺等10个指标。

2. 禽肉(鸡肉、鸭肉、其他禽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己烯雌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甲喹、水分、沙拉沙星、达氟沙星、金霉素等14个指标。


附件2

牛肉及副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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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羊肉及副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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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其他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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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水产加工品及其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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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节令性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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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灭菌+巴氏乳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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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水发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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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食醋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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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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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水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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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蔬菜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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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水果监督抽检产品他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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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蛋及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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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谷物粉类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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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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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7

糕点及面包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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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

禽类及副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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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9

水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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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

蔬菜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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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水果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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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蛋及蛋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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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

谷物粉类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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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4

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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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5

糕点及面包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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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6

禽类及副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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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7

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焙烤食品中铅的限量值为0.5 mg/kg。


二、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镉的限量值为0.5 mg/kg。


三、腐霉利

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的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


四、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工业染料。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产生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等危害。我国《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五、克百威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属于高毒农药。农业部第199号公告明确规定克百威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豆类蔬菜中克百威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


六、铝的残留量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铝不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应≤100 mg/kg。


七、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为杀菌剂,属于甲氧基胺基甲酸酯类,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可防治香蕉黑星病、叶斑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香蕉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


八、金刚烷胺

金刚烷胺是人用抗病毒药,移植兽用缺乏科学规范、安全有效实验数据,用于动物病毒性疫病不但给动物疫病控制带来不良后果,而且影响国家动物疫病防控政策的实施。依据《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2005年10月28日)起6个月后,不得再经营和使用抗病毒药物金刚烷胺,即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金刚烷胺。


九、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种化学合成的广谱抑菌剂,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第235号公告)规定所有食品动物肌肉中恩诺沙星的限量值为100 μg/kg。


十、氧乐果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属于高毒农药。以前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由于其毒性高,2002年我国农业部公告第194号已经停止氧乐果等产品的新增临时登记申请,并规定自2002年6月1日起,撤销氧乐果在甘蓝上的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586号公告规定停止受理氧乐果等药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含有上述农药的新增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撤销氧乐果在柑橘树上的登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叶菜类蔬菜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


十一、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对速冻面米制品熟制品中的大肠菌群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不允许有超过100 CFU/g的,且至少4个包装产品检测结果不超过10 CF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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