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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28 浏览次数:2716
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_202003281401379337.docx

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

1       各种性质的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均使用本单位统一规定的格式,并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       检验工作完成后,样品主检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检验原始记录,填写检验报告,签名后送交审核人员审核,审核内容为:各份资料中的样品名称、编号是否一致,责任者签名是否齐全,检验项目的检验依据及实验设计与项目选择是否妥当等,审核合格后审核人在检验报告上签名。

3       由于记错需要修改的数据,用双横线将错误的数据划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并由更改人签名。

4       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不得带出实验室或随意借阅。

5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统一编号后存档。成品检验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车间主任,一份留档被查,由实验室主任负责保管。

6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的保存时间不低于二年。

7          检验报告经审核后有过错的,依据责任大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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