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5201503266,15201603266,全国热线:400-008-2003
6、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经营类)需向我公司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环评→办理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注意:只有餐饮类才需要办理环评。
答:5年。
答:食品销售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
(1)排水证(物业提供),污水协议(大型饭店);
(2)房产证;
(3)法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规定:
(1)新开餐厅的用房是商业用房,地下空间禁止注册(非商业),房屋业主能够提供完整的房产手续;
(2)实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实用面积);
(3)底商楼上不能是公寓与住户,不能是学校与政府办公机构等;
(4)装修时应安装烟油净化器与隔油池;
(1)商场超市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2)商场超市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为企业分支机构,非连锁经营的商场超市单店食品销售经营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
(3)便利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小于200平方米;
(4)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小于200平方米;
(5)无店铺食品经营者,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标明的住所或地址相一致。无店铺食品经营者业态不得经营散装食品。
(6)由企业统一连锁经营的便利店可以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经营食品现场制售的区域面积不得超过食品销售区域总面积的15%。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复印件;
(4)食品安全管理员学历证书(大专以上);
(5)是否在集中交易市场内的说明;
(6)是否通过网络销售,如果通过网络销售需要提供网址;
(1)十个管理制度;
(2)社会信用代码证号(营业执照号);
(3)使用面积(平米);
(4)企业联系人的电话、邮箱、手机、传真(传真可以填写座机或者手机号码)
8、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经营类)区县局大厅现场申报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房产证和租赁协议);
(4)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企业委托书(签名盖章)及指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必须本人带核名通知书去办理);
(6)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明;
(7)加工设备清单;
(8)十个管理制度。
答: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经营许可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答: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大厅咨询或网上申请后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及提交相关材料。
(2)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
(3)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答: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应在有效期内,如果是分支机构,还需提供其上级证明性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
(3)申请书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的名称完全一致。
(4)申请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5)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没公章可由申请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