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5201503266,15201603266,全国热线:400-008-2003
根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56号)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地方特点,我局制定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及明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具体名单如下:
产品类别 |
禁止生产的品种明细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植物油(不含压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动物油脂 |
调味品 |
酱油、食醋、味精、酱类、液体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食用调味油、水产调味料 |
肉制品 |
发酵肉制品 |
乳制品 |
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 |
饮料 |
瓶(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 |
方便食品 |
方便面、其他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 |
罐头 |
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 |
冷冻饮品 |
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其他冷冻饮品 |
糖果制品 |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果冻 |
酒类 |
白酒(不含粮食酿造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食用酒精、其他酒(不含低酒精度米酒) |
食糖 |
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其他糖(不含红糖) |
水产制品 |
生食水产品 |
保健食品 |
保健食品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
婴幼儿配方食品 |
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幼儿配方乳粉 |
特殊膳食食品 |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 |
该目录及明细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5日